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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志们,我是山东中医药大学毕业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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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年7月份,我刚来报社工作,有天早晨,我翻开当天的报纸,广告版一则山东中医药大学的招生启示让我心头一颤。我心想,山东学生这么多,母校还能招不满人吗?

前两天翻报纸又发现登了一则母校招聘教师的公告。这两则不起眼的广告,把我的思绪一下子带回了几年前。

念大学的时候,我并不喜欢这所学校。但毕业之后,又经常怀念它。母校就是这样,你在的时候看不到它半点好,离开之后又记不起它半点坏。

我的母校不是985,也不是211,在全国为数不多的中医药大学里也并非名列前茅。但就是这样一所普普通通的医学院校,充实了我人生中最好的五年韶光。

如今,蓦然回首,恍若隔世。

今天上午有实验课,别忘了带护士服

还记得第一次上解剖实验课的光景。在医学院,护理生是没有机会解剖尸体的,我们只能看在实验室陈列的各种宝贝,几具完整的尸体,身体的各种器官,以及月数不等的新生儿。

解剖课老师大缸先生说:“这些尸体都是用福尔马林泡过的,对皮肤好,女生可以摸一下。”当时,班上很多同学都拿起来小推车上的颅骨、胫骨拍照。但我实在是没勇气摸,那一节课就是在左看右看,盼着下课。

其实,医学生的课程还是很有趣的,除了直接看人的解剖课,还有各种实验课。小白鼠、蟾蜍、兔子经常成为我们试验的牺牲品。

但最有意思的还是护理实操课。

学静脉注射的时候,大家两人一组,我和老二是一组。我本来就手笨,她的手肉又多,血管不好找,我扎了好几次也没成功。我的手很瘦,青筋暴露,但老二也没能一针见血,原因是我的血管太粗太明显,一不小心就穿透血管壁了。

皮下注射这节课,大家是用模拟人练手,快下课到时候,老师点名让演示一下,看看大家有没有学会。我很幸运地被抽中,老二不幸地又成了被试。我先找准位置,做好消毒工作,然后猛地一针下去整个针头都不见了,惊呆了在场的同学们,我赶忙把针头往外抽回一点,把药注射进去,当时老二疼的直叫。事后,她说:以后谁要成了你的病人谁就倒霉!

听说百草园的芍药开啦,我们去拍照吧

刚念大学那会,我还没有单反,从家里带了一个三星的卡片机。就是这个傻瓜相机记录了大学时光的点点滴滴。

因为母校是医学院校,校园里自然少不了种植各种药材。我们最经常光顾的是健康桥前面的百草园。那里种满了丁香、玉兰、芍药、牡丹等。每年四月份牡丹开完,芍药便开始兀自热热闹闹地开放。

每到这个时候,我们就会去拍花,拍自己。那时候还没流行美颜相机,所以留下的都是原生态的脸。不过,那时候的我们还年轻,不美颜也是美的。

商业街的菜煎饼还有吊炉烧饼,咋就这么好吃呢?

由于新校区所在的长清大学城离市区挺远,我们周末的活动范围基本上都在大学城的商业街。每逢周六日,这里都是人山人海。女子学院、山轻工、山师、山艺等学校的各路美女都会汇聚在这里。

除了逛那些鳞次栉比的衣服店外,美食街的吊炉烧饼和菜煎饼店也是我们必去的地方。那家名为滕州菜煎饼的小店,老板是一对和蔼的中年夫妇,每次给我们做的菜煎饼都是酥酥的薄皮,透着要掉下来的青菜,那味道真是棒极了。还有隔壁家的吊炉烧饼,厚厚的一层芝麻,裹着香香的牛肉馅,想起来就要流口水。

前些日子,听学妹说商业街改建了,美食街已经不复存在。听到这些,莫名有些伤感,当年的味道看来只能是回忆了。

去八里庄赶集不,回来煮面条

周末除了逛商业街,去八里庄赶集也是我们宿舍必不可少的一项集体活动。我们经常走路半小时去那,除了买一些水果,还会买面条、青菜回来煮。 

学校是不允许在宿舍使用违规电器的,我们只能用酒精锅,那锅特别特别小,六个人每人夹一筷子就没了。等大家都吃饱,得煮上一个小时。现在想想,当时的我们可真有意思呀,六个人围着一个碗口大的锅,等着一口一口地吃饱。关键是,我们还乐此不疲,不知道煮过多少次。

每次大家吃完,就会相约去图书馆看书,去校园散散步,或者去楼下打羽毛球,又或者去逛街。虽然,可去的地方就这么多,但丝毫没有减少我们的兴致。那时候的我们好像每天都很开心。

“有人买吗?一块钱一件,谁买我付钱”

每年学校会举行两次淘宝节,摆摊地点就在我们宿舍前面的路上。大家会把自己不想要的衣服、书 、包,等等,拿出来卖。基本都是以远低于原价的价格卖出去,多为几块钱。

每年这时候,我们宿舍都会提前很多天收拾好要卖的东西,然后一大早就过去占地,因为我们六个都喜欢买,喜欢扔,每次我们都卖得很开心。

大五那年,舍友都去各大医院实习了,我就拉上了一起准备考研的大印同学陪我摆摊。到晚上十点多,还有一个包、一条裙子没卖出去。我有强迫症,卖不完绝不收摊。大印就开始叫:“有人买吗?一块钱一件,谁买我付钱”。他这一叫,倒是引来了不少看客,剩的两件东西也就很快卖出去了。

前段时间,和娜姐聊天,还提到了当时风靡全校的光头哥,他是同届的药学院学生,和我们年纪相仿,但有点脱发,半秃的发型看起来着实显老,但除了这特别的发型,他的行为更引人注目。

他经常骑着自行车,挂着耳机,一只手拎着水壶,在人群中穿过,引来大家纷纷侧目。所以他就有了“耳机,水壶,自行车”这一称号。

后来,他考研去了北大,但听说因为不愿调剂专业,就放弃了北大。再后来,就不知去向了。

可是,不管在哪,这么特别的人都会过得很特别吧。

如今,我们已经毕业四年多了。大家早已各奔东西,走上了不同的工作岗位。除了老二和老五还是白衣天使,我们四个都违背了南丁格尔的意愿。有的去了学校,有的去了研究所。楼上的大印同学也如愿以偿,成了一名检察官。

可是,无论我们身处何地,身居何职,母校都在那里,温暖了青春,惊艳了时光。

只愿我们出走半生,归来仍是少年。不愧母校,不负自己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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