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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干货】高考化学的得分潜规则,不要告诉我你还不知道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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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中化学实验文字表达归纳

1. 测定溶液pH的操作:用玻璃棒沾取少量待测液到pH试纸上,再和标准比色卡对照,读出对应的pH。

2. 有机实验中长导管的作用:冷凝回流,导气(平衡内外压强)。

3. 证明沉淀完全的操作:如往含SO42―的溶液中加BaCl2溶液,如何证明SO42―沉淀完全?将沉淀静置,取上层清液,再滴加BaCl2溶液(沉淀剂),若无白色沉淀生成,说明沉淀已经完全。

4. 洗涤沉淀操作:把蒸馏水沿着玻璃棒注入到过滤器中至浸没沉淀,静置,使蒸馏水滤出,重复2~3次即可。

5. 如何判断沉淀洗净的方法:取最后一次洗涤液,滴加 (试剂),若没有(现象),证明沉淀已经洗净。

6. 焰色反应的操作:先将铂丝沾盐酸溶液在酒精灯火焰上灼烧,反复几次,直到与酒精灯火焰颜色接近为止,然后用铂丝(用洁净的铂丝)沾取少量待测液,到酒精灯火焰上灼烧,观察火焰颜色,如为黄色,则说明溶液中含Na+;若透过蓝色钴玻璃呈紫色,则说明溶液中含K+。

7. 萃取分液操作:关闭分液漏斗活塞,将混合液倒入分液漏斗中,充分振荡、静置、分层,在漏斗下面放一个小烧杯,打开分液漏斗活塞,使下层液体从下口沿烧杯壁流下;上层液体从上口倒出。

8. 酸碱中和滴定终点判断:如强酸滴定强碱,用酚酞做指示剂,当最后一滴酸滴到锥形瓶中,溶液由红色变为无色,且半分钟内不变色即为终点。

9. 装置气密性检查:

(1)简易装置。将导气管一端放入水中(液封气体),用手加热试管,观察导管口有气泡冒出,冷却到室温后,导管口有一段水柱,表明装置气密性良好。

(2)有分液漏斗的装置。用止水夹关闭烧瓶右侧的导气管,打开分液漏斗,往分液漏斗中加水,加一定水后,若漏斗中的水不会再滴下,则装置气密性良好。

10. 容量瓶检漏操作:往容量瓶内加入一定量的水,塞好瓶塞。用食指摁住瓶塞,另一只手托住瓶底,把瓶倒立过来,观察瓶塞周围有无水漏出。如果不漏水,将瓶正立并将瓶塞旋转180度后塞紧,仍把瓶倒立过来,再检查是否漏水。如果仍不漏水,即可使用。

11. 气体验满和检验操作:

(1)氧气验满:用带火星的木条放在集气瓶口,木条复燃,说明收集的氧气已满。

(2)可燃性气体(如氢气)的验纯方法:用排水法收集一小试管的气体,用大拇指摁住管口移近火焰,若听到尖锐的爆鸣声,则气体不纯;听到轻微的“噗”的一声,则气体已纯。

(3)二氧化碳验满:将燃着的木条平放在集气瓶口,若火焰熄灭,则气体已满。

(4)氨气验满:用湿润的红色石蕊试纸放在集气瓶口,若试纸变蓝说明气体已满。

(5)氯气验满:将湿润的淀粉碘化钾试纸放在集气瓶口,若试纸变蓝说明气体已满。

12. 浓H2SO4稀释(或与其他溶液混合)液体操作:将浓H2SO4沿烧杯壁缓缓注入水中(乙醇、硝酸、乙酸)中,并不断搅拌。

13. 玻璃仪器洗净的标准是:既不聚成水滴,也不成股流下。

14. 氢氧化铁胶体的制备:往煮沸的蒸馏水中逐滴滴加饱和的FeCl3溶液,当溶液变红褐色时,立即停止加热。


明确高考评分的要求

1.化学专用名词中出现错别字(甚至白字)都要参照标准扣分。

如:催化剂;加成反应;苯;油脂;酯化;金刚石;容量瓶;坩埚(钳);铵盐、氨气等等。

2.化学方程式、离子方程式未配平、条件错误或不全的,都不给分(包括反应物或生成物的系数有倍数(非最小公倍数),分数等均视为不规范而不给分。

如:“△”、“↑”、“↓”、“→”、“”、反应条件等均应正确使用。


3.凡是辨别不清的,皆为“0”分。所以答题时,字不一定很漂亮,但须十分清晰。即首先不能过分潦草,而且要十分清晰,易于辨认。

有两种情况存在,其一是学生在修改答案时,改动不够坚决和清楚,如由A改成B,由B又改成D,中间修改不清楚,难以辨认,其二是不排除考生有投机心理,让评卷老师去猜。另外有些学生开始答卷(题)时,没有把握,而用铅笔答题,没有用签字笔,最后又没有用0.5mm黑色签字笔圈定,扫描时图像不够清晰,造成重大失分。

4. 答错位置或答题超出试卷、试题各自标出的划定界限时,有些可能找出分数,但风险太大,所以甚至每个大题的小题之间都要严格遵守各自的界线,以防止因试题由于测试内容过多,而评卷时又需切割扫描,而造成答题内容上下不着边,引起缺失。试卷上多处有明显的提示,不许越线。

5.“白纸黑字”原则。即凡是试卷上写了的就有,没有写的就没有。只有认试卷上的白纸黑字所表达的内容所提供的信息,才能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地评分

6.“见空给分”原则。在连续多个答案中,为了便于操作,通常采用“独立操作,互不牵连”的原则,即前面一个答案的正确与否,不影响后面答案的给分,同理,如前者正确,而后面错误,也按步骤照样给分,虽然此法可能让某些人占了便宜,但也不能冤枉一些人,而且便于操作。

3.明确高考评分的要求之评卷中的有关规范的问题

(1)结构式:

苯环、双键、羧基、醛基等均应按教材的规范要求规范写出,许多官能团连在链的左边和右边写法不一样,例如:硝基(O2N- -NO2)、氨基(H2N- -NH2)、羟基(HO- -OH)、羧基(HOOC- -COOH)、醛基(OHC- -CHO)等,若不规范,则一律扣分,有时甚至定为“0”分。

(2)化学用语必须正确使用:

① 有机题中官能团名称与结构简式、化学式、结构式、结构简式、电子式等,反应类型与反应方程式不能混淆,小分子不能漏写;

② 主观题中注意书写“化学方程式”、“离子方程式”、“电极反应式”、“电解反应式”、“水解方程式”、“电离方程式”、“热化学方程式”等;

③ 最后一题中一定要看清“核外电子排布式”、“价电子排布式”、“外围电子排布式”,“基态原子”、“离子”等要求。

(3)元素符号的书写:

一定要规范,该大写的要大写,该小写的一定要小写,如Mn、Mg、Al、As、Fe等,一定要按教材的要求规范书写,Na就不能写成na。

(4)化学方程式方面的问题:

化学反应方程式要求反应物、生成物、化学计量数、反应条件、沉淀、气体的符号等完全正确,缺一不可,各物质之间的化学计量数完全正确;热化学方程式的书写一定标出物质的聚集状态。

(5)计算题

① 用字母表示,又有分式,不管是分子还是分母,只要有字母相加,如(a+ b)/c,则“a+ b” 一定要加括号写成(a+ b),否则会引起歧义。

② 单位。有些考生在最后结果中没有单位一定要扣分,单位不规范的也会扣分。

③ 计算式。现在考试已较少有复杂的计算,近几年来基本没有。但有一点须注意,如果题目不是以填空的形式出现,则在答题时,则一定要求有相应的计算式,若仅有答案,而没有计算式的,则以0分计。而且计算式不能仅写出一般的公式,要求与试题的具体条件相联系。若仅有一般的公式而与试题的具体条件缺乏联系的,则不给分。

④ 以数字表示的计算结果。按正常的步骤计算,所得结果应四舍五入,只要是合理的,则给满分,但不合理的,则为0分。

整理编辑丨万题库Liya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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